猶記得我跟鄭排剛結婚時,討論過一個問題
在兩人私下提到對方的爸媽時要怎麼稱呼
因為我嚴禁鄭排用"你爸"、"你媽"這種叫法,因為結婚後在法律上他們也已經變成是"你爸"跟"你媽"
如果稱呼不改過來,就會繼續分彼此,而無法把對方的父母當自己的父母看待
討論了好幾種叫法
最後決定用"地區"來分辨
於是就定案為"高雄爸、高雄媽"及"樹林爸、樹林媽"
其實後來也沒嚴格遵守啦~因為結婚時間久了
就習慣把對方爸媽當成自己爸媽在對待啦
所以現在無論是私下還是當面叫爸媽
我都跟著鄭排叫公婆"老爸、老媽"
鄭排則跟著我叫岳父母"爸ㄚ、媽ㄚ"
這樣其實也不錯^^
為何會突然想起這件事??
因為小葳現在聽得懂人話啦
每次看到外公外婆葳媽都教小葳說"這是阿公"、"這是阿麼"
過不久看到高雄爺奶,也教小葳說"這是阿公"、"這是阿麼"
哈哈~
不知小葳會不會錯亂啊
所以現在葳媽我都會更正式的教小葳"這是高雄的阿公"、"這是樹林的阿麼"
聽久了小葳就應該能分辨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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葳媽你想太多了,就直接叫「阿公」、「阿嬤」就行了,不要再分高雄的、樹林的,小孩很自然就會知道他們是親阿公、親阿嬤了。反而是我們大人吧,私下聊天時還是會說 「你爸」「我媽」…。就像之前回高雄我公會說林園是他家,叫小孩要乖乖聽話,後來就被我婆糾正說:這是我們林園的家、林口的家。不然感覺好像我們回林園是去做客,要分很細似的。